十堰城区购房或自建房需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指南

想要落户十堰,有很多个方法和条件,而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即可,购买房产或自建房屋就是其中之一,那有房产后还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才能入户呢,现在十堰本地宝为您详细解答。

申请条件

在十堰城区自建房屋或购买成套商品房(含二手房)并具有合法产权

办理材料

1、迁入人书面申请。

2、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含复印件)。

3、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落户证明。

4、迁入人与迁入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等,户口登记明确的除外)、未婚证明(法定婚龄以上出具)。

5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购买二手房的,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方可办理迁入手续;房产所有人系未成年人的,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后未成年子女随迁。

6、非农户口投靠农业户口的,需提供在原籍失业证明或退休证明。

办理流程

1、派出所先期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。

2、通过审批的,派出所通知群众办理手续;未通过审批的,派出所通知群众领回申报材料或补交申报材料。

办理地点

十堰城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

可参考十堰市城区派出所警务室一览表

办理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

不收审批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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