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城区购房或自建房需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指南
想要落户十堰,有很多个方法和条件,而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即可,购买房产或自建房屋就是其中之一,那有房产后还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才能入户呢,现在十堰本地宝为您详细解答。
申请条件
在十堰城区自建房屋或购买成套商品房(含二手房)并具有合法产权
办理材料
1、迁入人书面申请。
2、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含复印件)。
3、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落户证明。
4、迁入人与迁入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等,户口登记明确的除外)、未婚证明(法定婚龄以上出具)。
5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购买二手房的,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方可办理迁入手续;房产所有人系未成年人的,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后未成年子女随迁。
6、非农户口投靠农业户口的,需提供在原籍失业证明或退休证明。
办理流程
1、派出所先期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。
2、通过审批的,派出所通知群众办理手续;未通过审批的,派出所通知群众领回申报材料或补交申报材料。
办理地点
十堰城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
办理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不收审批费